宜宾建筑行业 | 自然人代开发票大案频发!自然人包工头代开发票的涉税风险都这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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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突发! 自然人代开发票大案频发 一、上海市:自然人虚开发票共计6847万元,受票方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在经营上海A有限公司、D(上海)有限公司、上海B有限公司、上海C有限公司期间,在公司与代开人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支付费用委托叶某、于某、胡某(已判决)等人提供指导和代开发票服务,配合叶某某等人制作虚假合同,并在合同中规避“劳务”等字样,以此方式将个人劳务所得变换为经营所得从而降低纳税。 二、荆州市:自然人虚开发票125.97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 马某某:经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8月17日至 2020年7月13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06份,票面额累计125.97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合肥市:自然人虚开发票940.04万元,被罚款5万元 许某某:经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份,金额940.04万元,税额9.04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绍兴市:自然人虚开发票263.41万元,被罚款8.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徐某某:经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金额263.41万元,税额34.24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8.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1.19万元。 五、湛江市: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5万,被罚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湛税一稽 罚 〔2023〕 4 号 广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列支成本。2022年6月30日记字第9号凭证记载向袁***购进钢板80吨,金额285,000.00元,水泥125吨,金额165,000.00元,并由袁***在税务总局汉寿县税务局前台申请代开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开票日期2022年6月13日,发票代码043***00105,发票号码188***816,金额450,000.00元),已列支主营业务成本。 广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和25日从银行公户向袁***支付货款100,000.00元。 经查,广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袁***的交易资金通过相关人员私人帐户形成回流,回流金额100,000.00元;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行为,是虚开发票行为,对你公司处罚款100,000.00元。 常德市:自然人虚开发票3050万元,补税并罚款1143.7万元 案件名称 常德***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20年度存在着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多列成本的问题,该部分发票涉及金额总计30499952元,且账务处理上均已计入了2020年度的生产成本进行了列支,造成了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7624988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307********925Y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谷某 处罚结果 3,812,494.00 还有很多案例,小编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看到上述处罚案例,小编不禁心一惊,竟然还有自然人在虚开发票,钻法律的空子!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说一说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风险以及注意事项! 2 7个风险要牢记! 风险一:没有真实业务对应 有没有真实业务作为基础是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最重要的标准,因此,具备真实的业务基础是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基础。一旦没有真实业务,其他关于代开发票的风险也是无稽之谈。 风险二:找人代开 有些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找人代开发票。尽管对方也是自然人,但却不是业务主体,而此种行为也属于虚开发票,并且,双方都属于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风险三:随意选择代开地点 一般来说,自然人代开发票有一定的“属地管理”性质,也就是说,要么在自然人户籍地,常住地,要么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除此之外,如果随意找地方代开,则很有可能导致该发票无效。 风险四:代开税目混乱 业务真实,但是发票上的税目出现问题,要么自然人真的不懂,要么就是刻意改变收入性质,比如将“劳务报酬”变更为“经营所得”等。此类现象,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风险五:未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接受发票的企业代扣代缴。 一般来说,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会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建议企业在接受个人代开发票的同时,取得相应的“完税证明”,以判断其是否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六:大量取得“税收洼地”和部分园区代开的发票 2022年重点稽查项目中,包括对“税收洼地”的调查,若企业存在大量来自“税收洼地”和优惠园区的代开发票,则很有可能存在购买发票的嫌疑,在金税四期强大的监控能力下,必将无所遁形。 风险七:四流不一致 “四流”包括: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 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则不能进行进项抵扣,也不能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也有税务局认可的特殊情况。 3 2023年,自然人代开发票到底怎么开?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一、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下 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自然人代开500元以下的发票,可以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二、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上 我们前面提到,个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但是我们在实务中代开会发现,超过起征点500元就要按照1%纳税了,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政策规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针对的是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个人代开发票这种行为,属于按次纳税,所以就不能享受。 那有没有办法可以改成按期纳税呢? 当然有!那就是去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者可以直接成立个个体工商户,这样就能按期纳税从而享受免税政策了。 三、其他特殊情形 当然了, 对于自然人适用免税政策的一些应税行为,也是可以直接开具免税发票多的,比如: (1)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然人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 自然人包工头怎么开发票? 个税怎么扣? 1、增值税的纳税处理 由于包工头(班组长)与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签订某一工种的专业作业劳务承包合同,提供的专业作业建筑劳务是建筑服务中的增值税应税范围,必须缴纳增值税,具体的增值税处理如下。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由于自然人包工头(班组长)属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法,征收率为3%。根据2023年的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人包工头(班组长)承接建筑劳务,享受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需要预缴的按1%预缴。 第二、自然人包工头(班组长)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分包给“包工头”,由其提供的建筑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超过500元的应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取得发票。(一般肯定都是超过的) 第三、代开发票的地址: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处理 、包工头(班组长)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自然人经营所得税目,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发包方的建安企业对「经营所得」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根据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基于此税法规定,包工头(班组长)从事建筑安装业收入属于“经营所得”税目,不是“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安徽税务局的对此问题的答复比较全面: 答复日期:2019-10-24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需要交个税吗?怎么征收? 答复内容: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若属于上述劳务报酬,根据《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二、若是属于建筑劳务,则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建筑劳务不是简单一刀切,开票人需要对号入座来确定自己应该适用哪个税目缴税。 第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但是,包工头哪里核算的清楚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没规范的账务,所以一般都是核定征收了。不过,也要清楚的意识到,随着金税四期的建设及以数治税工作的推进,有些省份已经取消核定征收,有些省份核定征收已在收紧,有逐步取消的趋势。 在代开发票的环节,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61号文件的的规定,“经营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范围(所以注意了,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应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目前,大多数地方税务局都在代开发票的环节,按照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的一定比例代征个人所得税。比如以下省份: 云南省的规定:《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0年公告第5号)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统一按照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江西省的规定:《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1.3%预征个人所得税。 四川省的规定:《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二条: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超过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需要代开发票的,统一按照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2%预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的规定:《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按照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0.8%预征个人所得税。 广西省的规定:《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按照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1.3%预征个人所得税。 福建泉州市的规定:《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第二条: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申请代开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发票的,按应税收入的1.2%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可能部分地区的代开个税政策有改变,以当地的最新规定为准。 3、纳税处理中碰到的缺陷 实践中,包工头(班组长)在代开发票时,面临两大缺陷:,不少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时,针对自然人代开发票有开具发票金额的限制。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一个人只能开具200万元一年,一个月至能开具10万元以下。 第二是,不少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窗口的工作人员错误的将“经营所得”税目开成“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结果在发票的“备注栏”代开发票系统自动生成“个税由付款方代扣代缴”字样,导致自然人税费的增加,导致建筑支付方无所适从! 5 (一)自然人或建筑行业的专业班组长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管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条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基于此规定,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以上(不含5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条例第二款,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基于以上税法规定,建筑行业中的自然人班组长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中的“其他个人”的身份,无论其在一年中发生的销售建筑劳务服务的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二)建筑行业中的自然人专业班组长不需要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预缴增值税,但代开发票必须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办法”。基于此税法规定,建筑行业中的自然人班组长不需要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预缴增值税,但必须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三)建筑行业中的自然人专业班组长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享受免征增值税及其地方附加。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二节“代开发票种类”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节第二“开票方和开票内容”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基于以上税法政策规定,建筑行业中的班组长或自然人包工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按1%征收增值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包工头在工程劳务所在地按1%预缴增值税。 (四)自然人代开发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代开发票方法 1、自然人代开发票只能代开普通发票,且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建筑行业中包工头或专业班组长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方法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和《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五)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方法 在建筑劳务公司与包工头或班组长签订劳务专业作业分包合同的情况下,班组长或包工头带领的农民工从事某一专业作业劳务,其从劳务公司取得的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属于“经营所得”的范畴。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具体的代开发票的方法如下: 1、税务局代征个人所得税的代开发票方法。 ,在代税务局开发票时,必须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开票金额,依据当地所在省税务局代征一定比例(例如,广西省和江西省的规定为1.3%,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四川为1.2%,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深圳市为0.8%)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的“税收分类与编码栏”中填写“建筑服务——工程劳务”或“建筑服务——塔吊服务(钢构服务、幕墙玻璃服务、水电安装服务、抹灰服务)”,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区)和项目的名称”的字样。 第三、建筑劳务公司收到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开的发票时,按照差额征税的规定,全额给承包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劳务公司收取承包单位的所有款项价外费用—包工头或班组长的专业作业分包额)÷(1+3%)×3%”计征增值税。 2、税务局不代征个人所得税的代开发票方法。 有的地方税局规定代开发票时不代征个人所得税。例如,《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9年公告第13号)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其他自然人等)取得应税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和委托代征单位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具体的代开发票方法如下: 、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的“税收分类与编码栏”中填写“建筑服务——工程劳务”或“建筑服务——塔吊服务(钢构服务、幕墙玻璃服务、水电安装服务、抹灰服务)”,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区)和项目的名称和个人所得税须自行申报”的字样。 第二、建筑劳务公司收到包工头或班组长代开的发票时,按照差额征税的规定,全额给承包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劳务公司收取承包单位的所有款项价外费用—包工头或班组长的专业作业分包额)÷(1+3%)×3%”计征增值税. (六)建筑行业专业班组长或包工头代开发票的证据链 1、专业作业工种的承包合同或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或专业作业劳务协作协议或专业作业劳务合作协议。 2、专业作业劳务工程量计量确认单(相关负责认与专业班组长签字)。 3、专业作业劳务工程款结算书(相关负责认与专业班组长签字)。 4、专业作业班组长或包工头的身份证复印件。 5、工程劳务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复印件和完税凭证。 6、支付给专业作业班组长或包工头的工程劳务款支付凭证或转账凭证。 专注企业人力成本优化、居间费税筹方案、临时用工方案 、无票支出解决方案、私卡收款合规方案、公转私税筹方案、财务内控、股权设计、稽查账务处理等全方位的业人财税法服务。税收园区,税收政策,以及更多税收疑难问题。